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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栏

公司可以是债权转让的主体人

    来源:皖江债务    点击:1371

A、 公司可以成为债权转让的主体


1、公司可以成为债权转让的主体,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并且必须拥有有效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不能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46条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而转让债权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不得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第54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利,但从属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己。


受让人取得从属权利不受从属权利未登记或未转让给占有的事实的影响。


B、 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有什么区别


1、 债权转让,也称为“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2、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如果所有债权均转让给第三方,则第三方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债权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第三方成为合同的债权人,并加入原始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人关系从一人变为多人或从多人变为许多人。


3、 权利质押,即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交给债权人占有,并将证书上的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让财产权。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