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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答疑

深圳要账律师追债财险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8-01 14:04:26    来源:皖江债务    点击:3612


要账律师追回来的债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该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追回来的债款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企业,因经营需要对外借款,后续通过律师追回来的债款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该债务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追回来的债款则属于个人财产。

再比如,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通过律师追回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追回来的债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产生的时间、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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