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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催收公司如何正确高效的讨要欠款?

    来源:皖江债务    点击:1360

债务经常在自然人之间产生。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出借人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追回债务。社会上有一些常见的追债方式,有些是合法的,有些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不能追回债务,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1. 强行扣留,不还钱就不放人

强行将借款人本人、亲属或其他相关人员扣留在某地,以索取欠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具有索要钱财的行为。虽然所索要的钱财不是以勒索钱财为目的,只是为了实现合法的财产权利,不一定认定为绑架罪,但实际上确实具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需要承担非法拘禁罪的后果。因此,这种行为是得不偿失的,大多数人是不会接受的。

2. 强行拿走或占用债务人的其他物品,且不归还钱款

有些人会认为,既然你不把欠我的钱还我,我就把你的东西拿走。如果你不还我钱,我就不还你钱。这种想法如果在别人面前存在,就可以很好地避免风险,也就是所谓的 "质押"。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贷款人可以出售质押的物品以获得补偿。但是,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事后强行拿走债务人的货物,是对债务人权利的侵犯,债务人有权要求你归还货物。

3. 闹到门口,造成舆论压力

作为 "社会人",舆论的确可以给债务人造成压力,但 "大闹 "需要 "适度",要注意场合。如果选择的表达方式不对,不是理性地说出债务事实,而是以人身谩骂、诽谤等形式进行,侵害了债务人的名誉,就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选择的场所不对,造成债务人所在单位或公共场所经营失败或公共场所混乱,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因为寻衅滋事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4. 在网上公布债务人的信息,督促其还款

在很多情况下,债务人会采取不理不睬、不还钱的 "三不 "方式来逃避还款。出借人在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的情况下,会通过网络发布寻找借款人的信息,或者在网上发布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其中不乏侵犯债务人名誉的字眼。这种在互联网上发布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债务人能够证明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不能确定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赔偿数额,最高赔偿数额为50万元。

5. 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最好的还款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过了诉讼时效后有钱,就可以阻止他还款。判决生效后,立即持有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判决时,可以依法扣押财产,并将其出售以偿还债务。它可以将债务人列为不诚信的人,依法在线执行。也可以扣留有能力偿还但不偿还债务的债务人。

第5条中法院可以做的行为,听起来是不是和以前自然人不能做的行为非常相似?是的,债务人的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保护,没有法律许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这些权利。因此,追回钱财的最好办法是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后,以合法的方式对债务人采取执行措施。